在政治上,曹植是一位悲剧人物,然而政治上的悲剧客观上促成了他在诗歌创作上的卓越成就。曹植的创作以建安二十五年为界,分前后两期。前期诗歌主要是歌唱他的理想和抱负,洋溢着乐观、浪漫的情调,对前途充满信心,如《白马篇》赞赏幽并游侠儿的高超武艺和爱国精神,寄托了诗人对建功立业的渴望和憧憬;后期的诗歌则主要表达由理想和现实的矛盾所激起的悲愤,如《赠白马王彪》在抒情中穿插以叙事写景,将诗人备受迫害的感情凝聚起来,痛斥小人挑拨曹丕与他们的手足之情,对任城王的暴卒表示深切的悼念。《七哀》则以思妇自喻,切切哀虑兄弟异路之情,命意曲折,感情凄婉,含蓄蕴藉。曹植是第一位大力写作五言诗的文人。他现存诗歌九十余首,其中有六十多首是五言诗。他的诗歌,既体现了《诗经》“哀而不伤”的庄雅,又蕴含着《楚辞》窈窕深邃的奇谲;既继承了汉乐府反应现实的笔力,又保留了《古诗十九首》温丽悲远的情调。曹植的诗又有自己鲜明独特的风格,完成了乐府民歌向文人诗的转变。“这是一个时代的事业,却通过了曹植才获得完成”。曹植是建安文学之集大成者,对于后世的影响很大。在两晋南北朝时期,他被推尊到文章典范的地位。南朝大诗人谢灵运更是赞许有佳:“天下才共一石,子建独得八斗,我得一斗,天下共分一斗。”[1]成语“才高八斗”便是由此得来。王士祯尝论汉魏以来二千年间诗家堪称“仙才”者,曹植、李白、苏轼三人耳。曹植诗歌的艺术特点可以概括为:骨气奇高,词采华茂,情兼雅怨,体被文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