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词作于金宣宗泰和五年(1205)遗山十六岁时,虽晚年曾经改定,然大体则为原作。词的上片在小序已叙事情梗概的基础上追寻殉情成因:前七句以我观物,放眼于巨大的时空中突出其长久厮守,同甘共苦、相依为命的深情厚感;后四句以我度物,模拟死雁之口,说出其殉情的原因。下片写凭吊,前三句渲染雁丘所处环境的冷落寂寞;“招魂”二句叙述为雁招魂及雁魂之凄苦;“天也妒”二句论断为情而死必将流芳千古;末四句点出垒筑雁丘的用意。
这首咏物诗通过对雁的生活和心理体贴入微的描写及雁丘凄凉环境的渲染,谱写了一曲凄恻动人的恋情悲歌,歌颂了大雁同生共死的“至情”。拟人手法的运用,打通了人与物的界限,使歌颂的“至情”扩展的世间万物。词以抒情为主,多用议论口吻,景因情设,随意挥洒,将凄伤的爱情悲剧写得跌宕澎湃,慷慨激越,可谓“婀娜中含刚健”。